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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群书治要》系列故事3:子春论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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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3年10月11日  来源:正定居国学文化  点击:2095次  发布者:管理员  增大字体 减小字体

 

 

 

乐正子春下堂,而伤其足,数月不出,犹有忧色。门弟子曰:夫子之足瘳矣,数月不出,犹有忧色,何也?”曰:吾闻诸曾子,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,可谓孝矣;不亏其体,不辱其身,可谓全矣。故君子跬步弗敢忘孝也。今予忘孝之道,予是以有忧色也。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,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。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,是故道而弗径,舟而不游,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危殆。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,是故恶言不出于口,忿言不及于身。不辱其身,不羞其亲,可谓孝矣〔径,步邪趋疾也〕!”

【译文】

担任乐正之职的子春下堂时脚部受伤,数月没有出门,还是面有忧愁之色。他门下的弟子说:老师的脚不是好了吗?几个月不出门,还是面有忧愁之色,为什么呢?子春说:我听曾子说过,父母齐齐全全地生下了我们,子女也齐齐全全地归属于他们,这才是。不缺损自己的躯体,不辱没自己的身分,这就是。所以君子每走一步都不敢忘记孝道。这次我可谓忘却孝道,因而面有忧色。(为人子者,)每走一步路、每说一句话,都不敢忘记父母。每走一步路都不敢忘记父母,所以走路不走险径,乘船不可戏玩,不敢用父母给予的身体去做危险的事。每说一句话都不敢忘记父母,所以,自己口不出恶言,于是自身不会招致指责、辱骂之言。不使自身受辱,不使父母蒙羞,可以称为孝行了。”(节录自《群书治要 礼记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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